【防疫專責小組】函轉教育部修正「社區大學因應COVID-19防疫管理指引」1份, 詳如說明,請查照並配合辦理,請查照。
主旨:函轉教育部修正「社區大學因應COVID-19防疫管理指引」1份, 詳如說明,請查照並配合辦理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11年11月9日臺教社(一)字第1112405108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次配合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措施及滾動式修正旨揭防疫管理指引, 自111年11月14日起實施,修正重點如下:
(一)第參點「服務條件」:刪除社區大學工作人員進入社區 大學,應符合指揮中心最新公告之COVID-19疫苗接種規 範及措施。
(二)第伍點「出現確診或快篩陽性個案應變措施」:針對確 診或快篩陽性個案之相關措施,修正為應配合指揮中心 最新規定。
(三)第陸點「查核機制」:刪除工作人員接種疫苗應造冊管 理及未完整接種疫苗應填列快篩/PCR紀錄表之規定。
(四)餘刪除附件相關表格。
三、請持續依指揮中心最新消息及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公布及 「教育部全國社區大學教育資訊網」
(網址:https://cc. moe.edu.tw/)之資訊,應確實依防疫管理指引辦理相關防疫措施,以降低疫情傳染風險,並得視需要加強相關防疫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