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防疫專責小組】自111年11月7日起調整教育部及所屬機關主管場域防疫措施
主旨: 檢送修正「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 指引」及「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學生宿舍 防疫管理指引」各1份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:
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(以下 簡稱指揮中心)111年10月24日公布同年11月7日起放寬 之防疫政策,教育部配合修正旨揭相關防疫指引規定,調整方向說明如下:
(一)無論是否完成疫苗追加劑均採「0+7自主防疫」。學校 教職員工及學生因同住家人確診或同寢室室友確診, 免居家隔離,均實施0+7自主防疫措施,自主防疫期 間,如有症狀,不到校(班)上課、上班;自主防疫 期間,如無症狀,且有兩日內快篩陰性結果,可到校 (班)上課、上班。
(二)學校得視場域性質(如游泳池、室內各場館、餐廳、 宿舍等)及活動需要,自行決定健康監測之方式(如 體溫量測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