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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秘書室】函轉教育部「防疫新生活運動」,請各單位依規定協助辦理

依教育部109年5月27日臺教高通字第1090076444號函辦理(附件一)

有關配合事項敬會各單位:

近日因應疫情趨緩,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5月8日及5月13日發布之「防疫新生活運動」新聞稿,學校可適時規劃校外教學(含畢業旅行)、戶外教育等活動。
學校規劃辦理之室內外集會、校外教學(含畢業旅行)、戶外教育等活動,應維持社交距離、配戴口罩;另校外教學(含畢業旅行)、戶外教育等活動,則要留意景點、用餐及住宿地點規劃,做好防疫,並遵守下列「防疫新生活運動」之指引並確實執行:
(一) 參與者須保持社交距離,保持室內1.5公尺、室外1公尺;無法維持社交距離時,應戴口罩;或可運用隔板將座位隔開,或採取梅花座維持適當的安全距離。

(二) 參與者出入各類場所,無論室內室外,皆要量體溫,並須隨時保持手部清潔,也應於入口及場所內提供乾(濕)洗手用品或設備。

(三) 活動應採取實名制,確實執行人流管制及環境的清潔消毒。

(四) 發燒或有呼吸道症狀者,應儘速就醫後在家休息,避免參加活動。

(五) 由於目前全球旅遊疫情建議至「第三級」(警告:Warning),活動規劃應避免非必要之出國,校外教學(含畢業旅行)可配合交通部觀光局規劃之「防疫安心旅遊」進行。

(六) 參訪及住宿地點應選擇消防安全檢查及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合格者。

(七) 有關活動交通、住宿及地點規劃,相關防疫措施,請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發布之「COVID-19(武漢肺炎)因應指引:社交距離注意事項」、「COVID-19(武漢肺炎)因應指引:大眾運輸」、「COVID-19(武漢肺炎)因應指引:公眾集會」及其最新發布相關規定辦理。

因應未來疫情可能發展變化,後續辦理大型活動仍應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指示配合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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