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秘書室】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第二條修正條文
一、教育部來文有關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
補償辦法」第2條,於本(109)年3月24日修正發布。
二、旨揭條文第1款新增補償適用對象之但書規定:「但未遵守
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實施防疫之措施者,不適用之」。
三、文擬公告周知。
第二條修正總說明_條修正總說明.pdf
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第二條修正條文.odt